唯独信心
信心就是知道耶稣是我的救主;信心是认同《圣经》关于耶稣的位格及其工作的教导;信心是相信祂赦免我们的罪,相信来自上帝“无罪”的判决。信心是上帝赐予的礼物,不靠我们的行为。信心不是称义的原因,但它是一双手,接受基督为我们赢得的称义。
我们需要再加一点: 唯独藉着信,人才能称义。这是宗教改革“三个唯独”中的第三个——唯独信心(Sola Fide)。
有很多人批评路德对《罗马书》3章28节的德文翻译:“人称义是唯独藉着信。” 路德在其文章《关于翻译的一封公开信》中回应了这些批评。他知道“唯独”(拉丁文:solum)这个词不在希腊原文中。但是,他将这个词放在《罗马书》3章28节中有两个原因:第一,这在语言文法上是合理的。他写道:
我非常清楚“唯独solum”这个词不在希腊语或拉丁语的译本中,神父们没有必要教导我这个问题…因为我是将《圣经》翻译成德语,读者是德国人,不是拉丁人或希腊人。在德语里如果谈到两个对立的事,认同一个,否认另一个,那德语的语法本身就是要将“唯独”(德语:allein)这个词与“不是(德语:nicht)” 或“不” (德语:kein)一起用。
其实我们中文译本也是类似:“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这句话前后讲的是两个相反的概念。前半句是对“信”的肯定,后半句是对“遵行律法”的否定。
但是路德翻译“唯独藉着信”还有更深一层的原因,他写道:
为了使保罗的意思更加明确,有必要使用“唯独”这个词。在这节经文中,他给出了基督教教义的核心: 我们是藉着在基督里的信心称义,而不是靠任何遵行律法的行为。如果一个人想要读懂并理解保罗所写的,他必须认同这一点。保罗的话十分强烈,他是说没有任何行为可以拯救我们。如果没有任何行为可以,那么就一定是唯独信心…因此,这个教导要求我们说“唯独藉信称义”。这非常重要,因为如果人们不理解这一点,是非常危险的。如果人们不理解,他们会将希望寄托于自己的行为,就会偏离基督。出于这些原因,把“唯独藉信得救,而不是靠行为”讲明白,不仅正确且是必需的。
总之,路德的翻译“人是唯独藉信称义”并没有添加或减少圣经所讲的内容。
如果我们是“唯独藉信称义”,那么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加在信心之前或加在信心之后成为一个人“称义”的一部分。在我们信之前,我们为罪感到后悔;在信之后,我们活出充满爱的新生命。但是不论悔改还是爱,都不等于信心。
路德宗信条中很直接地论述了这个问题。一方面指出悔改(为罪感到亏欠)是必要的:“如果一个人不悔改、痛心,或是怀着恶念继续活在罪中,那他不可能有真正得救的信心。” 信条中还谈到充满爱的新生命会伴随着信心而来:“爱确实是真信仰必须的果实。因为若某人无仁爱,便证实他尚未称义,仍处在死中。”
信条进一步解释:“但当保罗说: ‘人称义是因着信, 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他是告诉我们唯有信心带来称义,在信心之前的懊悔与随后的善行都不属于‘藉信称义’的范畴。”
如果悔改是称义的一部分,那么一个人将永远无法确定他和上帝的关系。他会常常疑惑:“我对罪的悔改足够吗?我禁食祷告够多吗?我放弃的是否足够多以表明我真心悔改了?” 路德在年轻时就为这些事疑惑。
沃瑟是一位非常善于教导“唯独藉信称义”的教授。但当他还是学生的时候,他经历了一段属灵的斗争。他读了一些虔信派作者写的灵修文章,这些作者说你可以确信自己得到救恩的唯一验证是感到深深地懊悔并对自己进行了足够的惩罚。沃瑟选择禁食并且放弃了很多东西,直到毁了自己的健康,甚至无法去学校上课,他陷入了深深的属灵低谷。直到有人给了他上帝话语的安慰,他才得以摆脱。他意识到应该停止这种赚取赦免的无用功,救恩完全是上帝的恩赐。
传福音的人要用律法向人显明他的罪,要让人们看到自己的罪并且为此悔改。但是不要等他们达到某个特定的悔改程度才告诉他们赦罪的信息。人们唯独藉信才能称义,他们称义是藉相信上帝的应许:“你的罪已经被赦免了。” 而不是因为他们“足够悔改”。
对罪的悔改并不在“称义”的理由范围内,因信心而来的好行为也不在“称义”的理由范围内,人们唯独藉信称义。而罗马天主教非常反对这个教导,他们在特伦特大公会议(the Council of Trent)上说:
如果任何人说称义的信心就只是相信上帝的恩典(因耶稣的工作而罪得赦免), 或是认为这样的信心能使我们称义,那么这个人就该被定罪。
如果任何人说行为只是称义的果实和标志,而不是原因,那么他就该被定 罪。
永生是给那些努力作出好行为直到世界的末了,并且相信上帝的人。这个恩赐一部分是因为上帝藉着耶稣应许给祂儿女的恩典,一部分是上帝应许给我们好行为和功绩的奖赏。
基于这样的声明,罗马天主教会说称义不是唯独藉着信。他们将称义分为两部分: 信心加上行为(行为可以靠着恩典去做)。如果说从信心而来的行为是称义的一部分,那一个人永远都不能确定他的得救,信心之前的悔改也是一样。这样的教导让人总是疑惑:“我有足够多的好行为吗?我心里的态度是不是一直正确?”
显而易见,如果有人说称义需要行为加信心,那这就不符合圣经经文:“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 然而,还有另一个版本的错误教导并不是那么明显,就是延伸信心的概念,把行为包含在内。
雅各·肯尼迪博士在他的《福音扩张》一书中落入这样的错误教导(他的其他文章有很多好的教导),在这本书我们可以看出他在教导“决定神学”。以下是这本书的最后一部分章节“福音的扩展介绍”:
蕾妮,你刚听到了世界上最伟大的故事——耶稣基督的福音,这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礼物。蕾妮,现在上帝问你一个简单的问题: 你愿意接受这个永生的礼物吗?上帝的儿子离开祂的宝座,降至阴间来为你拿到这个礼物。你愿意接受它吗?
是的,我愿意。
…通过接受耶稣基督,你已经领受永生的恩赐…他说:“我站在门外叩门(你生命的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 如果你接受祂,祂会进入你的生活,使你成为他的儿女和祂永恒财富的后嗣。蕾妮,你今天愿意邀请耶稣基督进入你的生活成为你的救主吗?
是的,我愿意。
我再告诉你一件事,我会说的非常直白。当基督作为救主进入你的生活,祂会为你做一些事: 赦免你,给你永生。但同时,祂作为主来到,作为主人和君王,祂也要求你做一些事。祂说在你的心中有一个宝座,那个宝座是祂的。祂造了你,救赎了你,将你寻回。祂要在你生命的宝座上做王,你愿意献出你的生命,完全交托于他,以感谢祂永生的恩赐吗?
是的,我愿意。
你愿意悔改你的罪并跟随祂吗?这意味着你将不再继续做神不喜悦的事。你将按照祂在圣经中向你显明的意愿跟随祂,你愿意这样做吗?
我愿意去努力。
好的,蕾妮。主此刻就在这里。我们可以通过祷告来到祂面前,告诉祂你不再依靠自己的行为,告诉祂你愿意信靠主基督给你的救恩,并且接受祂作你个人的救主。这是你真心愿意的吗?
是的。
好的,蕾妮,我可以告诉你,主看的是你的内心,而不是你嘴唇上的话。祂说:“你们寻求我,若专心寻求我,就必寻见。” 如果这是出于你的真心,那么主会听你的祷告,并且赐予你永生。
然后他建议做这样的祷告:
主耶稣,我愿意你现在进入我的生活(她重复每一句)。我是一个罪人,我一直信靠自己和自己的好行为。但是现在我要相信你,我接受你作我个人的救主。我相信你为我而死,我接受你作我生命的主,请帮助我远离我的罪并且跟随你。我接受你永生的恩赐,我不配得,但是我感谢你赐给我。阿门。
蕾妮,通过一个简单的信心行动,你相信耶稣基督作为你的救主。你是发自肺腑的吗?
是的,我是。
蕾妮现在相信唯独基督带给她救恩,决志部分以应许结束,她得到了永生的应许。
“祂作为主降临,作为至高者和君王。祂来给你提出一些要求,在你内心中有一个宝座,原本属于祂的宝座…你愿意感谢祂所赐给你的永生,并向祂献出你的一生吗?” 当使用这样的话语谈论信心的时候,它改变了信心的定义。这些话把“从信心而来的行为”包含在“信”的定义之中,将“称义”与基督徒称义之后“成圣的生活”混为一谈。
如果蕾妮发现她的罪性并没有停止对她的辖制怎么办?当她屈服于撒旦的试探或罪的欲望时怎么办?当她偶尔软弱,让其他人或事占据她内心的宝座时又如何呢?在耶稣里的信心应该是单单相信祂已经完成的工作。如果说,要有“随之而来的新生活”才算有“信心”,那么蕾妮会开始怀疑她是否真的有信心。
当然,事实是“信心”从不单独存在,总是会产生好行为。“称义”总是伴随着“成圣”。但是同样的事实是,称义唯独藉着信心,永远不藉着随后而来的好行为,这更重要。传福音的人需要清楚地解释这个真理。
实践问题
那么,现在来问一些很实际的问题:
在传福音的时候,应该谈论信心吗?
沃瑟在他的第十三篇论文《律法与福音》中写道:
《圣经》没有说一个人可以主动要求信主,就仿佛说一个人能使自己相信,或是能帮助自己信主。 而是说,我们应该向人传福音,通过福音的应许在一个人心里产生信心。
沃瑟接着说:
你可以花很多时间告诉人说:如果想要得救,就必须信主。听到的人就会认为他们需要做什么才行,他们会开始担心自己能否做到。他们尝试过后,又会疑惑是否做对了。那么,你会讲了一大堆关于“信”的内容,却没有给出“信心”的真正信息。
他再次强调:
一个传道人要能够不用“信心”这个词而把“信心”的道讲出来。人们听到“信心”这个词并不是重要的,但是必需告诉每一个罪人这样的信息,让他把罪的重担放在耶稣基督脚前,对祂说:“你是我的,我也是你的”。
沃瑟并不是说我们永远不要用“信心”这个词。他自己也写道:“我的意思不是说你一定不要讲有关信心的道。” 他的意思是,牧师要着重关注的是讲那些圣灵藉以创造信心的信息。
同样地,当一个人一对一传讲福音的“道”时,也是这个道理。谈论信心并没有错,使徒保罗就是这样做的。在圣经中,保罗的一篇最完整的福音信息里,我们听到保罗告诉彼西底的安提阿人:“所以弟兄们,你们当晓得:赦罪的道是由这人传给你们的!你们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称义的事上信靠这人,就都得称义了。”(使徒行传13:38-39) 腓立比的狱卒问他:“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传16:30-31)
认信路德会常常担心“决定神学”的误导,因此他们通常不讲保罗在腓立比所讲的内容。但是我们应该知道,告诉别人“当信主耶稣,你就必得救”是可以的。 这并不是律法的要求,它是上帝带来的福音应许,它带给人救赎,因为圣灵正是用“福音”来带领人信主的(帖撒罗尼迦后书 2:14)。因此,传福音的人可以用这样的福音应许“当信主耶稣,你就必得救”来作为传福音的结尾。
在传福音中谈论信心还有第二个原因,很多人对信心是什么有错误的观念。 这些观念会使人困惑。他也许认为信心是律法的要求,就是他必须去做“信”这个动作,才能确保得救。或者有人会认为信心不仅仅只是领受基督已经完成的工作,还有更多。当传福音的人讲到信心,他可以帮助别人纠正这些错误的观念。
在传福音中谈论信心还有第三个原因。我们可以给人一个机会,亲口承认圣灵已经在他心里工作产生的信心。这样,传福音的人可以与他一同喜乐,为圣灵所做的工感恩。
在讲了上帝的律法与福音之后,传福音的人可以这样说:
耶稣基督已经为你完成了一切。祂已经活出了上帝要求你活的完美一生,并将祂一生所行的义归给你。你的罪理应得到死亡和地狱的惩罚,但是耶稣亲自承担了那些罪,上帝将祂死的代价归给了你,你已经自由了。上帝说,你必须圣洁且无罪,而上帝藉着耶稣给了你这一切。你不需要做任何事情,你也做不了任何事,这个工作已经完成了。
神真的是一位有恩典的神,为你做了这些,不是吗?
圣经说:“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 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上帝承诺:“当信主耶稣,你就必得救。”
你怎么认为呢?你看到上帝对你的要求了吗? 是的,祂说你必须完美且圣洁。
你是否达到了上帝的要求呢? 是的,你我都犯了罪,并且做不到上帝所要求的完美。
因着罪,你得到了什么呢? 是的,罪的工价就是死。你无法通过自己的行为达到上帝的要求,难道不是吗?无论你多么努力地尝试,你做的永远不够。
你看到上帝为你做了什么吗? 祂差派耶稣,祂的儿子,来到世上。耶稣代替你活出了怎样的一生?是的,是完全完美的一生。上帝将我们的罪放到哪里了呢?是的,在耶稣的十字架上。上帝怎样使用耶稣圣洁的一生呢?是的,祂将耶稣完美的一生归于你。
你相信耶稣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你吗?
如果一个人回答他相信,那么传福音的人可以这样说:
我很高兴听到你这么说。这就是相信耶稣基督的意义:承认祂是代替你做了你自己不能做的事的人。并知道在上帝的眼中,祂所做的一切都算作是你的。
上帝给那些相信耶稣的人承诺了什么呢?是他们不会死,而是拥有永生。因此,藉着耶稣,你可以确信的是什么? 就是,永生是你的,永生是上帝藉着耶稣赐给你的礼物。
你可以用这些话,作为一个问答的形式,让对方回答每一个问题。传福音的人可以根据对方的回答(他也许还看不到自己是罪人,耶稣是救主),揭示出救恩的相关信息。然后,传福音的人可以根据需要回到前面的内容,做更多补充教导。
另一方面,听完福音信息之后,一个人也许会意识到他是一个罪人,配得上帝的惩罚,并且相信耶稣基督是拯救他脱离惩罚的人。这个时候传福音的人就可以指出这个人已经是耶稣的信徒了,他已经得到了罪的赦免,并且被上帝称义了。
通过这样的方式谈信心,传福音的重点就集中在信心的客观对象——耶稣基督。也明确了信心不是一个人可以靠自己得到的东西。是圣灵做工让我们接受罪和恩典的信息。
下面是第二个实践问题:
当我传福音的时候,应该谈论成圣的新生活吗?
总的来说,最好根据路德在协同式中对这个问题的建议:
我们确实承认,我们也必须教导爱与善行。但是必须在必要的时间与地点进行,即在称义之道这个话题之外讨论善行。如果此时,谈论的主要问题是“一个人如何在上帝面前称义和得救?”那么我们按着保罗的教导答复:“我们惟在基督里藉信称义,非藉遵行律法的行为或藉着爱心。” 我们并不是说完全弃绝行为与爱心(如有些人诽谤控告我们这样说),但爱心和行为是对“称义”这个主题的误导(正如撒旦所愿的),爱心和行为是完全另一个话题,不属于称义这个教导。
通常,最好以上帝的应许作为传福音的结束,明确表达我们能站在上帝面前不是靠着好行为。告诉这个人福音的好消息: 我们得赦免是因为耶稣完美的一生和死的献祭。我们可以确信这一点是因为他从死里复活了,我们藉着信心领受这赦免。将重点放在上帝救赎的恩典上,让这作为福音信息的结束。把好行为留到其他时间再讨论。
然而,这个人也许会问到有关善工的问题。那么,我们可以给出一个简短的回答来解释称义和成圣之间的关系。传福音的人要说明我们不需要靠做善功来赢得上帝的爱。我们没有爱,我们需要被爱。但是,圣经告诉我们:“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约翰一书 4:19)
传福音的人可以用一个故事来解释,他可以这样说:
想象一下,你正在游泳,突然两腿抽筋了。你挣扎着试图浮起水面,但很快就累了。你正处在溺水的危险中,这时,有人发现了你,他向你游过来,安全地将你带到岸边。
此时,你对这个救你的人会有怎样的感想呢?是的,你会感激他。你会尽可能地做一切能用来表达你感激之情的事。你可能不会有机会做出同样的事去报答那个人。但是,你愿意做一些事来表达你是多么感激他。
主耶稣为你所做的要比救你脱离溺水危险多得多。他将你从永远的死亡中拯救出来。你对祂会有什么感觉呢? 你会很感激他,不是吗? 你会如何表达你的感激之情呢? 你不可能为上帝施行拯救,但是,你可以通过活出让祂喜悦的生活来表达你的感谢。
这便是好行为的表现,是信徒向上帝感谢耶稣赐予赦罪和永生的恩赐。好行为不是赢得上帝之爱的途径,是用来感谢上帝将耶稣完美的一生归功于你,并且牺牲生命来让你得到永生。
然而,我赞同路德所说的: 有关好行为的交谈应该在教导基本福音信息之外的时间进行(除非有很重要的理由需要同时教导两者)。如果同时教导这两个话题,成圣和称义两个概念会在一个人头脑中产生混淆。基督徒确实需要听见:“我们原是他的工作, 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以弗所书 2:10) 但这不是基督徒信心的基础。首先要教导基础,要教导上帝的恩典藉着基督耶稣称义,且是靠信心来领受的,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建立成圣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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