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人物
参孙
Sam son
士师记13-16章

你必怀孕,生一个儿子,
不可用剃头刀剃他的头,因为
这孩子一出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
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
脱离非利士人的手。
我们在士师记中看到许多人物,其中以参孙最为特别,不仅他的出生非常特别,而且他的行事为人也引发了许多争议。
让我们先看看那个年代的背景。士师记13:1说:“以色列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情”,这表明以色列人又一次转离真神,转而侍奉偶像。为了让以色列人看清楚悖逆的后果,“耶和华将他们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
尽管如此,以色列人中仍旧有人在敬拜耶和华,但支派的玛挪亚和他的妻子就是其中之一。有一天,耶和华的使者向玛挪亚的妻子显现,对她说:“向来你不怀孕,不生育,如今你必怀孕,生一个儿子。所以你当谨慎,清酒浓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洁之物也不可吃。你必怀孕,生一个儿子,不可用剃头刀剃他的头,因为这孩子一出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 (士师记13:3-5)
随后,耶和华的使者又向玛挪亚夫妇显现,重复了此前的话。他们给孩子取名“参孙”,意思是“像太阳一样照耀”,这个名字显然带着美好的期盼:参孙的父母希望以此提醒参孙,牢记神的恩典,以及神交给他的使命。

转向道旁要看死狮,
见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狮之内,
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
我们在士师记13:24节看到这样的话“孩子长大,耶和华赐福与他”。参孙是神拣选的士师,是大能的勇士。参孙靠着神所赐的能力,曾赤手空拳撕裂一头少壮的狮子;曾将迦萨城的城门拆下来,扛在肩上,扛到希伯仑前的山顶上;甚至曾以一块未干的驴腮骨击杀一千个非利士人。
参孙作以色列人的士师二十年。在这二十年间,神大大地使用参孙,他常常单独为以色列人争战,使他们脱离非利士人的辖制。
如果单就参孙的成就而言,大部分人会竖起大拇指。然而,如果说他是信心伟人,必有许多人会提出质疑……那么,何以如此呢?
这是因为参孙的行事为人太放浪形骸,总表现得十分乖张。民数记第6章记载了拿细耳人要遵守的规条——拿细耳人要离俗,归属耶和华。在他一切许愿离俗的日子,要远离清酒浓酒;不可剪掉头发;他要圣洁;不可挨近死尸。
可悲的是,参孙把拿细耳人的规矩全部打破,他曾经接触尸体,仅仅是为了吃一些蜂蜜,让我们留意一下士师记14:8的记载,参孙“转向道旁要看死狮,见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狮之内,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

参孙从睡中醒来,心里说:“
我要像前几次出去活动身体。”
他却不知道耶和华已经离开他了。
参孙不尊重神颁布给以色列人的律法和父母的劝戒,随自己的喜好而行。他的个人生活可以说是一蹋糊涂:好色悖逆,放纵肉体的情欲,与妓女非利士人大利拉交往。最后,非利士人要大利拉想方设法套出参孙力大无穷的原因。刚开始时,参孙还有所警惕,编造谎言欺骗大利拉。然而,在大利拉一遍又一遍的追问下,他最后倒在女色的诱惑下,说出了力大无穷的原因:如果剪掉参孙的头发,他将手无缚鸡之力。
非利士人知道参孙的秘密之后,就行动起来。参孙的头发被剪掉,从神而来的大力随之消失,非利士人挖掉参孙的双眼,将他囚禁在监狱中,并受尽羞辱。
从我们的角度而言,无论如何都难以认同参孙是信心伟人。然而,圣经给出了不同的评价,希伯来书这样说,“11:32我又何必再说呢?若要一一细说,基甸、巴拉、参孙、耶弗他、大卫、撒母耳和众先知的事,时候就不够了。11:33他们因著信,制伏了敌国,行了公义,得了应许;堵了狮子的口,11:34灭了烈火的猛势,脱了刀剑的锋刃;软弱变为刚强,争战显出勇敢,打退外邦的全军。”
如何解决这样的矛盾呢?基于信心,我们当然要放下自己的想法,听从圣经的话语,圣经既然这样说,我们就这样信。不过,我们仍旧需要面对另外一个问题:“参孙的信心表现在哪里呢?神要告诉我们的信息是什么呢?”
我们在希伯来书看到这样的话:“12:1 我们既有这许多的见证人,如同云彩围着我们,就当放下各样的重担,脱去容易缠累我们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摆在我们前头的路程。”神要用参孙这样的人,以帮助我们奔那摆在前头的路程——他的经历成为我们的借鉴和激励,神要以此教导怎么才能“软弱变为刚强”。
我们已经看到参孙的失败,他的软弱显而易见。然而,这并非是故事的结局。在参孙人生的最后阶段,他悔改归向神,并使用最后的机会为以色列人而战。

这样,参孙死时所杀的人,
比活着所杀的还多。
非利士人曾经非常惧怕参孙,如今,参孙的能力尽失,被非利士人关在监里推磨。非利士人在向大衮献大祭时,公然称颂他们的偶像:“我们的神将我们的仇敌参孙交在我们手中了。当他们看到参孙,就赞美他们的神说:“我们的神将毁坏我们地、杀害我们许多人的仇敌,交在我们手中了。”(士师记16:23-24)
参孙在非利士的大衮庙中与非利士人打了一场信心之战,他祈求神赐予能力,他要向这些偶像崇拜者显明以色列人的神才是独一真神。让我们看看士师记随后的记载,16:28参孙求告耶和华说:“主耶和华啊,求你眷念我。神啊,求你赐我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报那剜我双眼的仇。”16:29参孙就抱住托房的那两根柱子,左手抱一根,右手抱一根,16:30说:“我情愿与非利士人同死!”就尽力屈身,房子倒塌,压住首领和房内的众人。这样,参孙死时所杀的人,比活著所杀的还多。
此前,参孙相信自己的成就,在他看来,是他打击了非利士人,拯救了以色列人。参孙将当归给神的荣耀归给自己,他忘记了一切都源于神的恩典,是神赐他力量。参孙曾经以为自己的大力来自于自己的头发,现在他知道这来自于神。
参孙曾经有眼睛,但始终都看不见真相。现在,他虽然眼瞎了,但他看到了神的爱不曾舍弃他。虽然他并不知道自己是否会再次有能力,但他相信力量来源的耶和华,他知道去祈求,不再靠着自己有成就而求,而是因着神的恩典而求。神应允了参孙的祷告,让参孙获得了能力,他使大衮庙倒塌,以此显明了偶像的无能,也表明信靠耶和华方能成事。
当我们有所成就之时,不要忘记一切都源于神的赐予。参孙经历失败,才明白他的能力不来自于他的头发,而是神的赐予。我们呢?难道不要引以为诫,在其中学到功课吗?
当我们任意妄为之时,不要忘记:如此行是在对恩典的神说不,是在徒受恩典;当我们经历罪的后果之时,也不要灰心丧气,更不要以为神因为我们的行恶,就收回了他的恩典。
独一真神的恩典不基于我们的回应,不基于我们的行为,唯独因为他就是爱,要把人不配得的爱赐下。因此,我们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绝望,而要靠着他的恩典,转回来,“从软弱变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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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孙求告耶和华说:“主耶和华啊,求你眷念我。神啊,求你赐我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报那剜我双眼的仇。”
——士师记16:28
转载自“丰盛de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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