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律法揭示人的罪
⑶律法的颁布
律法的颁布方式
律法显明人的罪,这就涉及一个问题:“神是在西奈山颁布的律法,也就是说,从亚当到摩西,人类并没有书面律法,他们是否有罪呢?”
罗马书5:13这样说:“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
这表明:虽然那时候的人们确实没有书面的律法,然而,并不意味着他们不知道神的旨意。
从律法的颁布这个角度说,有两种方式:一是自然的方式,二是书面的方式。
自然方式与书面方式

罗马书1:19这样说:“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
也就是说,神在造人的时候,就把自己的旨意写在了他们的心中,这是律法的自然颁布方式。
这表明:没有书面律法之时,人类有心中的律法,并且,心中的律法同样是一面镜子——显明人的罪。良心,是属灵的情感,基于人心中的律法判断所做的是对是错。
罗马书2:15就此这样说:“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原罪搅扰良心的工作
当一个人的良心判明“自己的行为与心中的律法违背”之时,此人就会产生罪疚感,良心以此显明人自己做错了事。
可悲的是,原罪使人不断为自己找借口,而且世界的风俗也常常把有罪说成无罪,甚至说,如果大家都这样做,那么就不是罪。
尽管如此,良心,也就是我们的是非之心,仍旧没有完全失去工作,每当我们心中出现谴责的声音时,就是我们的良心在工作。
值得我们留意的是,随着人不断刚硬自己的心,良心越来越不敏感,我们对谴责声也越来越不在意,其结果自然是罪疚感越来越淡去。
刚硬己心必会不认罪

我们可以打一个比方,以此来说明心中的律法如何变得模糊。设想一下,一个白色墙壁上写着字,现在你开始往上面扔泥巴,扔得越多,白墙上的字迹就越模糊。
因着罪,我们正是如此对待心中的律法。我们每次违背诫命,就是在往墙上扔泥巴,扔的次数越多,心中的律法就越模糊,以至于最后很可能完全看不清了。
这样的事情是否发生在我们的生活中呢?我们明明知道有些事情是错的,也明白犯罪就是触犯神的诫命,然而,我们还是去做了。
第一次犯错的时候, 我们可能感到真的很愧疚,良心让我们承受痛苦。在第二次,第三次犯罪时,我们仍有可能为犯罪而感到难过。
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以后呢?我们也许不再觉得愧疚了,十次以后,我们甚至会奇怪为什么有人认为我们的所作所为有问题呢?
当我们开始活在罪中,持续犯罪,我们的心就会刚硬起来,这就如同白墙上的泥巴完全盖住了字迹,什么都看不到了。随之而来的是,无论我们做什么,都会心安理得,完全没有了罪恶感。
原罪败坏了人本来的样式
以上就是大洪水来到之前,那个年代的景象。神不想让世人再次陷入毁灭,他希望世人明白他的诫命,从而可以知罪,为听福音做出预备。于是,神决定用书面的方式颁布律法,使人确切知道他的旨意。
申命记 5:22就此如此记载:“这些话是耶和华在山上,从火中、云中、幽暗中,大声晓谕你们全会众的,此外并没有添别的话。他就把这话写在两块石版上,交给我了。”
在西奈山上,神把律法颁给摩西。在这里,我们要强调一点,西奈山律法颁布的对象是以色列人,其效力要持续到应许的救主来到。
其目的是保持以色列国的完整,同时以此为镜子让以色列人知罪,使他们明白自己需要救主;此外,书面律法也起到抑制罪恶泛滥的作用;对于相信拯救应许的人而言,书面律法要成为指引,告诉他们如何回应神的爱。
神通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法有三种:国家律法、礼仪律法、道德律法。
否认原罪危害信仰

国家律法被用于管理以色列人,使之成为一个国家。
礼仪律法告诉以色列人何时、何地以及以何种方式敬拜神。这与祭司、献祭、安息日和帐幕有关。礼仪律法不仅是预表或图画,指向应许的救主,也是训练的手段,帮助以色列人等候救主按照应许到来。
道德律法以十诫的形式赐给以色列人。在新约圣经中,神明确说明西奈山律法完成了使命,不再生效,既然这样,我们为何仍使用十诫呢?其一,是因为十诫的基本内容也在新约圣经中重复出现;其二,是因为十诫是道德律法最简明的总结。
无论是旧约时代的人,还是新约时代的人,都是借着在耶稣里的信心得救,没有任何人是靠着遵守律法得救。旧约时代的人仰望应许的救主完成救赎,我们是回望耶稣在十字架上担负了世人的罪孽。
我们常常听到有人说旧约是律法之约,新约则是福音之约。这无疑是错误的观点,旧约和新约都包括律法和福音。
如果旧约只有律法,那么旧约时代的人就是靠着律法自救了;如果新约只有福音,那么我们如何知道自己是一个罪人,又如何明白自己需要救主呢?
转载自“丰盛de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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