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记以下三点:
(1)我们没有新约圣经的原稿;
(2)我们现存的所有新约文本的“佐证”,包括异文,都是手抄本;
(3)上帝为我们保留了诸多“佐证”,使得我们可以通过比较它们,来判定原稿中的内容——除了少数对教义影响不大的经文以外。
现存新约文本的诸多佐证(手抄本)
现存的新约手抄本为两大基本类别:
A. 希腊文抄本和希腊文引文
1.蒲草纸抄本=公元100-400年间,用大写希腊字母写在蒲草纸上的近一百份手抄本。
2.大写抄本=公元300-900年间,用希腊文大写字母在羊皮纸上写成的几百份手抄本。
3.小写抄本=公元800-1500年间,用希腊文小写字母在羊皮纸上写成的几千份手抄本。
4. 希腊典集抄本=公元800-1500年间,用希腊文小写字母在羊皮纸上写成的几千份手抄本。
5. 教父引文=在主后六世纪之先教会领袖们著作中所引用的经文。
B. 译本=用不同语言写成的几千份手抄本: 拉丁文(欧洲和北非地区)、叙利亚文、科普特文(埃及地区)、哥特文(欧洲东南部地区)、埃塞俄比亚文、格鲁吉亚文等等。
圣经原稿才是唯一决定性文本
学习新约圣经抄写过程的必要性
如果我们现今还存有27部新约书卷的原稿(使徒们亲笔手稿),就没有必要学习新约圣经的抄写过程了。然而,出于只有上帝才知道的原因,祂选择了将祂所默示的话语用手抄本形式保留了下来,而没有存留圣经原稿。
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对新约书卷原稿的内容有任何疑问。也许我们可以用下面这个例子解释这一点。学习新约并不像这个例子这么简单,但这个例子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本章要说明的内容。
如果有一个人朗读一份十页的文稿,并同时有30个人听写他所读的内容。随后朗读的人丢失了原稿,那么他所读原稿中的内容有可能被留存下来吗? 是的,是有可能的。所需要做的就是找到这30份手抄本,将它们进行比较。如果只找到10份手抄本,那么通过比对这10份手抄本,仍有可能把原稿还原保存下来。
这十份手抄本中可能存在一些不同之处,但只是一些瑕疵,比如单词的拼写不同、个别词颠倒顺序了,不小心多了个字或少了个字等等。通常只会有一个或两个手抄本的某句话与其它所有抄本明显不同。很显然, 人们会认同大多数手抄本(10个中的8-9个)中共同拥有的字词就是原稿,而不会认同少数手抄本(10个中的1-2个)所使用的字词。如果这些手抄本的差别旗鼓相当(比如6个手抄本使用某个字词,而另外4个手抄本使用另一个字词),那么这就会引起疑问。
事实上,早期教会的新约手抄本比同时期其它文学作品的手抄本数量要多得多。由于有了这么多手抄本可以比对确认,最终只有不到百分之一的新约内容有待特别研究。
有些人认为哪怕是百分之一的内容需要探究,都令人无法认同这是神的逐字默示。但事实上,上帝没有为我们存留圣经原稿,因此我们别无选择。圣经原作者的手稿早已遗失或者因年代久远而损坏,我们所现存的都是许多个世纪以来人们所抄写的手抄本,这就是事实。
关于人手抄写的事实
新约的书卷手抄过程一直持续了1400 年,直到 15 世纪印刷术的发明。因此,经文中的异文是不可避免的。当抄写者的手、眼或耳稍不留意,使抄写的文本与所参照的新约经文产生差异,这就产生了异文。
出于对上帝话语的敬畏,大多数抄写者都非常认真仔细。但是任何尝试用手抄写文字的人都知道,手抄过程中十分容易出现一些小错误。对于那些日复一日抄写新约,并且一抄就是几个小时的人来说,抄写中的小错误是不可避免的。抄写常常是一个人大声朗读,周围的抄写员们记录下他们所听到的内容,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同时抄写很多本新约。尽管抄写者异常细致谨慎,手所抄写到纸上的内容有时还是会跟耳朵所听到的、头脑中所想的、眼睛所看到的有细微不同。
在异文中选择
那百分之一需要研究的新约经文,它们存在的问题不是说我们不知道原稿什么意思,而是说,早期教会所抄写的新约手抄本,一些使用这个词,另一些使用另一个不同的表述(也就是异文)。我们需要研究的是,在不同的异文字词中选择一个,判断哪个是原稿的字词。
从这方面来看,研究新约圣经不同于研究希腊文学作品。 后者常常需要处理文章中的缺失或漏洞,如果没有其它手抄本就不知道缺少了哪些内容。而这却不是新约文本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新约圣经文本的研究与圣经教义
在面对如何选择不同的异文之前,我们需要注意一个事实。那百分之一需要研究的新约经文中,没有任何一节是影响圣经教义的。因此,无论确认哪个异文字词为原稿用词,都不会在任何方面改变圣经的教义。
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研究异文时无需谨慎,可以随意决定哪个异文是圣经原稿。虽然这些异文不会改变教义,我们仍要记住我们是在研究上帝的话语,我们对圣经中每个字的敬畏都驱使我们要极其谨慎地研究异文。
学习新约异文的两条原则
研究手抄本佐证中异文的两个原则:
1.外在证据:考查佐证中所提供的文本证据。 其字词为最古老和最广泛使用的手抄本保留了原稿内容。
这个原则是基于如下的假设,保留原稿的字词:
(a)在大多数早期佐证中出现; 并且(b)在早期教会中被最广泛使用。
如果该字词没有出现在早期佐证中,或者仅被早期教会一小部分使用,那就很有可能是抄写错误。
本章最后附上新约手抄本佐证表格: 列举最初六个世纪(古老)根据区域(广泛使用程度)的新约佐证。使用该表格可以帮助我们确定在异文中哪个字词是最古老和最广泛使用的。
2.内在证据:依据上下文、作者的习惯用语和人手抄写中可能出现的失误和替代词来判断异文。
佐证的文本证据有时是不确定的,即无法确定异文的某个字词比另一字词更古老或更广泛使用。这是由于某些存在笔误的手抄本被反复多次抄写,以致与圣经原稿的抄本同样广传了。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确定哪个才是原稿的内容,就必须要考虑第二条原则中列举的三个方面。
有时,当我们读一封写给我们的信时, 我们需要认真读这封信,才能确定某句话的含义。作者可能没有校对过这封信,因此我们无法理解其中的一两个词语。出现这种情况时,我们必须自己判断作者所要表达的意思。我们可以根据临近的上下文来判断,也可以将这句话与信中的其他句子比较,在同样提到这个词的语句中寻求作者的意思。
同样,诠释圣经也要非常谨慎地考查异文中哪个字词和临近的上下文最贴切。还要将这节经文与其它章节中作者提到同样字句或相近观点的经文相比较。
但是,在圣经诠释者选择最适合上下文和作者习惯用语的那个异文之前, 他还必须考查: 有没有可能是因为上下文或其它章节使用了同样的词导致抄写者在这里出现了抄写失误? 有没有可能这段经文与另一段相似,导致他无意间把这句抄成了另一句? 或者,有没有可能抄写者有意地删除了原稿中他认为难理解的词,而挑选了看似更恰当的异文替代呢? 有没有可能抄写者有意或无意地更换了原稿的字词,从而使某处的经文与圣经其它章节的经文更好地呼应呢? 在这种情况下,圣经诠释者可以倾向于选择更难以理解或看起来更不相关的异文。
很显然,第二条原则需要圣经诠释者主观思考。这就是为什么只有在第一条原则的客观佐证被完全考察过之后,才能使用第二条原则。即使佐证的客观证据不确定,诠释者通常会倾向于异文中更广泛使用的字词。在大多数情况下,一次或多次使用第二条原则中的三方面来进一步查考异文,不会对结论有任何改变。 通常外在证据已经指出某个异文字词更贴近原稿,而内在证据是给外在证据的一个确认。
总结
因为上帝所默示的新约话语是以原稿的手抄本形式保留的,所以诠释者有必要对异文字词进行研究。在确定哪一异文保留了原稿的内容时,诠释者应该使用上帝所存留的所有客观外在证据。如果手抄本佐证的外在证据是不确定的,诠释者在作出判断前还要考虑一些内在证据。诠释者要确认原稿所使用的字词,这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只有圣经原稿才是唯一决定经文意思的文本。
第五章:历史背景是诠释圣经的重要部分

